前言:商标注册;商标续展;商标保护;商标转让
关于商标的续展规定
我国《商标法》第24条规定:
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。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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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商标续展
具体存在着如下具体时间规定: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
申请续展注册应提出的期限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
需要继续使用的
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
申请续报注册的宽展期
本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
未能提出申请的
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
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的
注销其注册商标
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
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十年
申请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,每一件申请应当向商标寄送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一份,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的填写应规范。
同时送商标图样十张,核准指定颜色的商标还应送原彩色商标图样,交回原《证》,并缴纳费用。
其中应注意,报送的商标应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图样相一致,文字商标不应任意改变字体,否则,商标局将不予续展注册。
具体而言
办理商标续展所需资料
(1)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
(2)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
(3) 委托代理的提交《代理委托书》,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(4) 注册证复印件
(5)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
注意事项
1、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,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。
2、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。
3、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,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4、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,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。